如果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随着人们知识产权的意识的提高,对商标的重视程度也大大提高了,因此商标注册案件也越来越多。经常会有人遇到这样的情况,我想要注册的商标名称已经被他人抢注了怎么办,如果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请看赣州乐融详细介绍。
1、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对方已先行注册的,未经核准注册的,在初审公告后三个月内,可以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 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注册不是定局,可以申请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对方当事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恶意注册商标的,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当然,如果是“回力”这样的驰名商标,会得到更为全面的保护,申请商标无效不受5年的限制。
3、 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抢注注册后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可以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注销后自行申请注册。当然,申请撤销并不是第一选择,因为不仅三年不使用,而且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这对于急于保护自身权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来说是没有效率的。
4、 通过司法途径保护商标
恶意抢注是一种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先权利人可以直接起诉保护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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